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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年内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素有“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将在三年之内,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作为中国水资源配置中心,湖北此项举措旨在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
  16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黄祥国向媒体介绍该省乡镇污水治理工程相关情况。
  据悉,在今年湖北“两会”上,湖北省省长王晓东将此项工作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向全省庄重承诺,要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目前,湖北已建成153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相关部署,该省今年内将开工建设6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并对运行不达标的已建项目同步启动改造;到2018年完成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2019年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工作体系。
  黄祥国介绍,今后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根据规划,在2017年底前,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县级以上城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需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生态敏感地区可执行更高标准。
  同时,湖北还提出采取以生物处理为主,设定技术参数和边界条件的方式,重点控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中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置、管理控制等“五大环节”。从管网覆盖与污水收集、进水水量与出水水质、单个污水厂运行与县域污水厂整体考量等不同角度综合控制项目建设。
  在资金筹措方面,从2017年到2019年,湖北将发行3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安排2017年专项债券100亿元;同时鼓励各地政府积极采用PPP模式。
黄祥国表示,湖北既是三峡工程所在地,也是南水北调水源地,同时也是长江干流流经最长省份,应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承担更大责任。